胡志明市將公開違反公寓樓管理和所有權的企業

2022 年 6 月 24 日 星期五

2022年6月23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潘文邁先生就胡志明市公寓樓的管理、經營和使用作出指示。

需要找到解決方案徹底解決公寓樓糾紛,這種糾紛越來越多,引起社會動盪

據此,各區、守德市人民委員會需要有對策,加強、主動檢查和處理當地公寓樓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投訴和糾紛。

糾紛主要涉及開發商、管理委員會、運營管理單位、業主、公寓使用方的權利義務…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也按照這個方向要求,在實施過程中,如果有困難、問題超出解決能力,各區人民委員會和守德市要積極協調,報告和報告。向建設部及相關單位尋求指導;不允許出現群眾聚集抗議,造成當地不安全和混亂的局面。

特別是司法部的任務是研究建設部關於批准在建設部網站上發布企業違規內容的建議內容,以供人們了解信息;將有關法律規定與實際情況進行比較,報請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議並依法處理。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根據第 4192號公文發布了第 1440/UBND-DT 號緊急文件,關於對胡志明市公寓樓的管理和使用實施檢查。

根據胡志明市建設部的數據,全市共有公寓 1,518 套,2,445 塊地段,其中 474 套是 1975 年以前建造的舊公寓。公寓較多的地區如第五郡(245 套公寓)和 第一郡(230公寓)、平盛郡(156 套公寓)、第七郡(103 套公寓)、新平區(67 套公寓)、新富區(76 套公寓)和守德郡 (154 公寓)… 芹滁縣和 古芝縣 沒有公寓。

近期,建設部接到越來越多的與公寓樓有關的信息、投訴和糾紛。通過審查,反映、建議和爭議的內容主要涉及業主、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運營管理單位、業主、用戶、使用公寓……的權利和義務。公寓樓。

一些公寓樓的反映複雜冗長,涉及到許多各級行政管理單位的職責, 如頒發證書、處理違章施工、防災設施等,維護基金、對相關主體的監督和監督。實施當地的公寓建築法。

因此,要加強公寓樓管理在當地的地位、作用和作用,部門、分部、區的協調配合,共同解決和排除困難和障礙,避免出現投訴現象長期存在、過度緊張的情況。

對公寓樓的新處罰

2022年1月28日,政府發布第16號令《建設行政處罰條例》,自2022年2月起施行。
其中,對與公寓樓有關的違法行為實施了從數千萬到數億盾的一系列行政處罰。
對於公寓投資者,第 67 條規定: 罰款 8000萬 至 1億 越盾;
未開立維修資金賬戶或者違規開戶的;
未能或延遲書面向鄉級人民委員會組織公寓樓會議;
未制定年度維護計劃或製定不當;
選擇一個不稱職的運營管理單位……
如果投資者: 不為社區活動安排場地;
經營管理資金管理和使用不當;
沒有按規定召開第一次公寓樓會議……
對於公寓樓管理委員會,第 69 條:罰款 6000萬 至 8000 萬越盾,如果: 沒有書面要求投資者交出公寓樓檔案;
緩慢或沒有書面要求郡級人民委員會要求投資者交出房屋文件;
沒有書面要求投資者轉移維護資金……
違反規定管理和使用維修資金;
任意改變共同所有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決定管理和運營服務的價格…
對於公寓使用者,第 70 條:在以下情況下處以 2000萬 至 4000 萬越盾的罰款:
使用違反設計、建築法規的油漆顏色或外部裝飾;
從事導致火災、爆炸或不衛生條件的危險品交易;
將公寓用於非住宅用途。
對下列行為處以60-8000萬盾的罰款:佔用房屋面積、侵占周邊空間、侵占公共區域;
任意改變承重結構或改變私處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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